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19-03-21 点击数:

我校职工米士胜、胡章明个人申请补办房改,经单位同意, 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科审核,确认符合房改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举报电话:

监审处:2748706

后基处:2746677

附:池州市单位职工个人购买公有住房明细表

年3月21日












后勤管理与基建处

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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