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,大力发展生态交通建设,推动我校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比依据
为了做好用水规划,更好地加强我校的用水管理,根据《池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、《池州学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进行合理评比。
(一)全体职工应牢固树立节水意识,节约使用水资源,爱护使用供水设施设备。
(二)用水人员在取水完毕后,应立即关好水阀,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。
(三)办公楼用水严格按照用水量考核,节水管理员做好数据分析,发现超标及时寻找原因,并解决问题。
(四)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活动,通过多种形式、多种渠道进行节水宣传。
(五)安排专职人员对节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,及时发现滴漏点并修理。
(六)对节约用水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单位进行奖励,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,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处罚。
二、奖罚内容
(一)对于责任心强,严格执行节水管理制度,对节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罚款的30%给予奖励。
(二)有意损坏水箱,水龙头、用水洁具等用水设施者,除按价赔偿之外另依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200元至500元罚款。
(三)未经批准,随意更改水电线路或擅自向他人转借用水设备者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。
(四)在日常监督中,如发现随意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对个人予以口头批评教育,严重者通报批评,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,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。
后勤管理与基建处
2022年5月1日